【特别关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4月30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根据《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公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据新华社消息,《气候准则》共计六章,其中第四章风险和机遇管理部分5条,围绕管理披露目标,阐释如何揭示气候风险和机遇的管理流程,以及该流程与企业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融合程度与整合披露规范;第五章指标和目标部分列21条,涵盖气候相关行业通用指标、行业特定指标、气候目标设定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依据等核心内容。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显示,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是否有必要将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单独成章进行规范?如需单独成章,请详细列明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具体披露要求。
第二,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对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进行了规范,是否有必要增加“在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发布以前,企业可以参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进行核算”的要求?
第三,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对融资排放提出相关披露要求,是否有必要将融资排放的条款放到气候准则相关行业应用指南中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介绍,考虑到企业实际披露能力,未来正式发布气候准则时将沿用基本准则的安排,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考虑到气候准则在不同行业应用存在诸多差异,已着手开展了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拟在气候准则出台后适时发布,为特定行业应用基本准则和气候准则提供指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分别为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4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发展ESG的基础、优势及近日发布的《厦门市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特色亮点等有关情况。发布会介绍,根据方案,该市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协同、适配本土与对标国际相结合、聚焦重点与系统推进相衔接等原则,突出能力提升、标准制定、产业联动、数字赋能等五大特色,以高质量构建覆盖ESG全生态链、全要素环节的厦门ESG发展“124”体系。
近日,在合肥工业大学校建校80周年来临之际,该校校友、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个人通过阳光电源公益基金会向母校捐赠1亿元,用于支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助力母校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据悉,此次捐赠是该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个人捐赠。
日前,电子纸厂商元太科技宣布,其新竹总部、林口及扬州厂区已全面通过国际环保验证标准UL2799“废弃物零填埋(Zero Waste to Landfill, ZWTL)”验证,并获得两个白金级与一个金级验证。据介绍,UL2799填埋废弃物流向声明验证主要聚焦在对于未成为企业最终产品之材料流向的监控和量测。该标准要求企业须将90%以上废弃物从掩埋场成功转移,并涵盖分类、减量、再利用、回收至能源转换等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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