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自治区民政厅近日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宁夏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及宁夏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服务清单”)。围绕健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措施、做优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服务3个部分明确了13项关爱保护行动工作任务,并以附件形式制定了34项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
在健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方案建立了“动态监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对比、家庭监护评估干预、重点对象工作台账、结对帮扶”6项工作机制,提出通过监测摸排、专题研究、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大数据平台动态监测流动儿童数量规模的变动,为服务传递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在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强化教育、医疗、基本生活3个保障作出安排,要求各相关部门通过优化教育保障、完善卫生医疗保障、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以及义务教育、疫苗接种、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形成各项民生保障合力,提升流动儿童关爱质量。
在做优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服务方面,实施方案重点从提升家庭监护质量、加强心理健康关爱、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儿童友好环境4个维度加强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关爱支持,强调相关部门与多元力量的协同,对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度参与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精神文化生活与城市融入给予了鼓励。
“‘服务清单’作为实施方案的附件,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个方面,在落实国家层面19项清单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了涵盖34项服务内容的‘宁夏清单’,形成以‘家庭为基础、政府为兜底、社会广泛参与’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贺紫瑞)